大家都在看

首页 > 生活 > 情感 

彩礼钱女方不退怎么办司法实践中彩礼纠纷的解释

2022-10-11 00:21:55 来源:郓城中悦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彩礼钱女方不退怎么办?按照中国的习俗,男方迎娶女方是要给予一定的彩礼钱的,如果最后没有结成,这部分彩礼钱是要一定数额返还给男方。如果女方不愿意退,且来看司法实践中的部分解释。

彩礼金女方不退还吗

彩礼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以下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59c333982a442_550_0.jpg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的,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发放彩礼后,未建立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当退还彩礼; 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退还(部分特殊情况除外); 按习俗举行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退还。

2.婚前发放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发放彩礼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放人要求返还发放的,不予支持。 因为此时,夫妻仍作为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请求的,法院准予离婚的,根据情况可以请求是否支持返还彩礼的判决不允许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需要当地确实有婚前支付彩礼的习惯。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较不发达地区,人们结婚往往是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 如果当地没有这样的风俗,就谈不上发放彩礼的问题。 对不属于彩礼的、在男女交往期间进行的给付金如何处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由法院依法处理。

4.彩礼给付时应当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说,彩礼的给付往往是迫于当地行情和社会压力而被迫给付的,完全自愿给付、无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无特殊规定一般不支持彩礼返还请求。

5.彩礼发放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实际上没有在一起生活。 要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申请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间互相扶助、共同生活的经验,实质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59c333988e1f8_550_0.jpg

6.彩礼的发放、领取主体应作广泛解释。 在实践中,发放彩礼并不是简单的男女双方之间的事,往往涉及两个家庭之间的交往。 对彩礼的给付人和受款人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仅包括拟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还应当包括各自的亲属。 在现实生活中,彩礼多付给女方老家,很少真正用于男女结婚,彩礼往往是全家人共同财产支付,也是全家人共同举债。 考虑到这些具体情况,对提供者主体和接受者主体两者进行限制性解释,不利于此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补助导致领取者生活困难。 这是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况。 生活的困难有绝对的,也有相对的,绝对的困难是其生活不能靠自己的力量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相对困难是发放彩礼导致生活前后差距拉大,相对于原有的生活条件变得困难。 司法解释的本意规定为前者的含义,即绝对困难。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诉讼时效2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权利受到侵害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因此,这种纠纷的起算存在以下情况。 双方未订立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立即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 对方拒绝返还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开始; 双方提出婚姻申请的,自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并计算诉讼时效。

总结:法院应当重视证据,举证证明彩礼的存在,具备证人证言等有效证据,证据不低。 如果不能承担举证责任,就要承担不能举证的败诉后果。 法律面前重视证据,谁也不能用自己的话请求法院的支持! 如果你因证据不足而败诉,那是正常的。

59c33398eda3a_550_0.jpg

标签: 彩礼

猜你喜欢

prev next

推荐阅读

增强免疫力 骑自行车减肥 新生儿黄疸 科学减肥 月经量少 永久脱毛 高烧 打嗝 单亲妈妈 提高记忆力的方法 热水壶 客厅 养生之道 妊娠纹 眼线 尿酸高 女一号黎苏苏由白鹿饰演 墨镜 瑜伽球 摩羯座男生 冬菇 怨妇 桃花运 毛孔粗大 红色等等3)女士香水和男士香水的酒精含量 学生头发型 上火怎么办 vetements 黄豆

Copyright © 2018-2020 郓城中悦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24501号-2 技术:ZYY时尚网
鲁ICP备20017431号